(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07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科工集团 技改工程托辊框架协议采购已由华电科工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为努力打造更优的采购模式,以求与国内优秀供应商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有效控制供应风险、提升双方的合作效率,华电重工股份 及拟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公司大宗采购物资——托辊进行框架采购,与中标单位签署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采购单价,而不约定标的数量和总价,双方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互惠合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QT-07801 托辊框架 托辊框架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托辊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截标日)应有托辊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纯托辊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含托辊的皮带机业绩不符合要求),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具有先进的国产或进口自动或半自动托辊生产线(设备包括:辊皮下料、车止口、焊接(轴承座)、组装(轴承及密封件)、托辊轴铣扁等设备,须同时具备),设备保养良好,运行正常,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对应照片。 7.投标人的托辊检测设备、检测仪器齐全(托辊轴向载荷试验台、托辊轴向位移试验台、托辊旋转阻力试验台、托辊浸水试验台、托辊径向跳动试验台、托辊防尘试验台须同时具备),检测设备应处于完好使用状态,先进可靠,检测精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检测设备清单及对应照片。 8.托辊制造应有规范的工艺流程、工序文件、过程质量检测记录、出厂每批次托辊产品均应有检测报告(或出厂验收报告),提供不少于3份不同批次的检测报告(或出厂验收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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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