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聊城高唐风电一期100兆瓦项目吊装平台及检修道路土地复垦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
2.2 规 模: 根据《聊城高唐风电一期100MW项目风机点位施工便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高唐县国土部门对土地复垦的要求,需要对风机吊装平台及检修道路进行复垦。
2.2.1对261.51亩土地进行渣土清理外运,然后进行土地旋耕、翻耕,农田恢复;
2.2.2对494.62亩土地渣土或山皮石换填层(现场渣土或山皮石换填层0.5米至1.3米厚不等)深下的50厘米压实层进行清理并外运,清理厚度为50厘米,再对清理的50厘米压实层用外购阳土进行换填。
2.2.3建设农田灌溉水沟3991米。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聊城高唐风电一期100兆瓦项目吊装平台及检修道路土地复垦工程。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杨屯镇、琉璃寺镇。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工期25日历日;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质保期:项目通过验收后12个月。
2.6 招标范围:
2.6.1完成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261.51亩)渣土及山皮石开挖外运、原有留存的表层土回填,然后进行土地旋耕、翻耕及农田恢复等工作。对494.62亩土地渣土或山皮石换填层(现场渣土或山皮石换填层0.5米至1.3米厚不等)深下的50厘米压实层进行土壤清理及外运,外购符合高标准农田的阳土种植土(土壤肥力优质)对清理的压实层进行回填、旋耕、翻耕及农田恢复等工作。建设农田灌溉水沟3991米。
本标段复垦工作需满足当地政府、村民及招标人要求,并由投标人取得当地政府及村民验收同意的证明文件。
2.6.2复垦产生的挖填方需妥善处理,必须满足地方政府环评、水保等部门要求。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开挖或回填量过大、需要购买的回填用阳土量过多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超出范围的全部费用。
2.6.3当投标人在设备、材料等施工运输过程中造成县、乡、村道损坏时,自行进行修复和完善,且费用自理。复垦施工中要妥善保护好沿线所有设施,如因损坏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妥善解决。
复垦工程量清单见:附录C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7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3项高标准农田建设(每项业绩面积不低于20亩)工程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止。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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