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23-ZJ-002)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炉岛设备采购已由华电集团 四川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47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第一套机组到货时间:设备基础件2023年7月到货,锅炉钢结构、平台扶梯及护板2023年10月到货,余热锅炉模块2023年12月到货,主烟囱、进出口烟道2023年11月到货,汽包及内部装置、除氧器2024年1月到货,本体管道及其附件2024年1月到货,辅机配套件2024年2月到货,第二套机组顺延2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2套9F级燃气轮机配套的余热锅炉及其相应的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该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设计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的性能保证值要求,并包括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和稳定运行所需的设计服务、安装、调试、试运行、商业运行、维修所需要的技术服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2/23-ZJ-00201 炉岛设备 2套9F级燃气轮机配套的余热锅炉及其相应的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炉岛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 8.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 台套9F级及以上(单台套400MW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国内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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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