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辅助用工外委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河丰村
2.2.项目规模::2×300MW亚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1/18-QT-08401 |
生产辅助用工外委服务 |
输煤、化学、维护等生产辅助业务承包,合计人员79人。承包期限两年。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辅助用工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生产辅助业务外包服务业绩或类似电厂服务的合同业绩(附关键页影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12 17:00到2023-04-19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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