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慢病管理中心(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医疗设备(标段一)(项目名称)进行内控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Y-2023H025
2、项目
3、预算金额:29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现对慢病管理中心(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医疗设备(标段一)进行采购。
5、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所有货物供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 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型号一致,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若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双方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4月0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 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采购
采购单位
办公
(2)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编制:刘工
联系
办公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
2023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