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16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华电内蒙古能源 包头发电 锅炉制粉系统定检项目(12个月)已由华电内蒙古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16401 锅炉制粉系统定检项目(12个月) 锅炉制粉系统#1炉ABCDEF、#2炉ABCDEF的全部定检工作。磨煤机定检范围包括以下内容:落煤管、分离器、磨煤机本体、液压加载系统、润滑油系统、磨顶至出口插板门上方2米以下送粉管道、磨煤机入口热一次风管道及风门。磨煤机定检采用动态滚动方法,根据负荷和现场实际情况,招标单位每年每台磨煤机安排3次定期检修,投标单位应派出人员,配合完成磨煤机定期检修工作,确保磨煤机安全稳定运行。服务期限12个月。(详见技术文件)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制粉系统定检项目(12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3项中速磨煤机检修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为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页等)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