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分别为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梅河口市
2.2项目规模:分别为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梅河口项目:计划工期2023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4招标范围
舒兰项目:除光伏组件的采购及运输(不含二次及多次倒运)、项目前期(招标方已开展测绘、地勘、可研、环评、水保、项目备案,其余前期项目由投标方负责)、永久征地费(25年)、监理、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工程保险费外的全部服务和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前期(除招方已开展的工作外)、安全和职业健康三同时、电磁辐射评估报告、临时用地费、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各种验收、土地证(若需)、房产(若需)证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必须完全配合(响应)发包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梅河口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总承包
招标项目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梅河口30MW乡村振兴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 | 1000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或者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资质;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至2022年)具有至少2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在建)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其中任何一方满足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都满足业绩要求,业绩与获奖按联合体成员合并计算)。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4-04 14:10到2023-04-11 17:00。*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6 09: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