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招标由多个项目组成,预计装机容量在380MW以上,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为光伏发电站项目。
2.4 招标范围
针对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的光伏项目进行运行、维护等;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基本运维服务:光伏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安全文明生产及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基础、构(建)筑物、支架、太阳能电池方阵、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接地与防雷系统、升压(汇集)站等站内的发输变电设备(系统)运行、电站项目标准化建设、维护、备品备件及日常技术管理等工作。
光伏专项运维服务:组件清洗、场地除草、防雷检测、功率预测服务等。
2.5 项目地点
各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限
集采框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三级及以上资质。
(2) 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光伏电站运维业绩5项及以上,总容量在200MW及以上;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从事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5年以上经验,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业绩证明包含运维服务合同或任命书,若为自主运维场站可提供人事合同);
(4) 投标人应具备从业2年以上的,拥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或低压电工)的在职运维人员20人以上;应具备从业2年以上的拥有安全管理资质或安全员资质的人员2人及以上,并提供社保证明;
(5) 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6) 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7)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04月02日17时00分—2023年04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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