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适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脱硫辅助区废水处理药品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5资格和业绩:
因部分药品为危险化学品,供应方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近3年内至少提供1个300MW及以上机组长期应用业绩(业绩中必须同时或分别包含助凝剂PAM(聚丙烯酰胺)、聚合铁(聚合氯化硫酸铁)、有机硫),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范围页;
3.6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应提供供货厂家的相关资料及其业绩,并应提供与供货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等材料,供货厂家应满足以上所列的相关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公司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7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