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白市电厂安装有三台单机容量为 140MW 水轮发电机组,三台机组于 2013 年投产发 电。水轮机型号为 HL(PO55) ―LJ ―630,设计水头为 44.0m,额定流量 364 m³/s,额定 转速 93.75 r/min。单台机组活动导叶数量为 24 块, 安装于顶盖与底环之间, 活动导叶 与顶盖、底环均设有抗磨板过渡层。底环抗磨板为 24 组,每组分左、右各一块尺寸成 镜像对称。抗磨板材料为超高分子聚乙烯,通过不锈钢螺栓安装于底环上。
2022 年 11 月在 2 号机组检修中, 发现 10 号活动导叶下部抗磨板膨胀, 部分抗磨板 与底环脱离上翘凸出, 造成导叶端面间隙严重偏小, 存在导水机构卡死拒动隐患。为消 除该隐患, 确保白市电厂 2 号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拟将 2 号机组活动导叶与底环之间的 抗磨板进行优化改造, 更换抗磨板材料, 通过实配底环抗磨板, 调整顶盖与底环之间的 开裆尺寸, 保证活动导叶上下端面具有合适的总间隙, 使端面间隙能够调整到设计要求 的范围之内。同时将活动导叶与底环抗磨板之间的密封改为自补偿结构。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2 号机组底环抗磨板设计及制造,共计 24 组。
(2) 2 号机组底环抗磨板现场尺寸数据测量。
(3) 2 号机组原底环抗磨板拆除。
(4)新底环抗磨板现场配装及调整。
(5)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与培训、设计联络会、现场督造及验收等。
(6)其他项:专用工具、运杂费、保险费、风险费等。
2.3 工期要求
2023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新底环抗磨板加工并运至白市电厂指定地点。新底环抗磨板现场配装及调整不得影响机组检修的主线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技术资质:投标人应具备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及其技术服务资质。
3.2.2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 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5 年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 100MW 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 关键零部件(如导水机构、顶盖) 的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 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 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 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 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 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 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 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 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 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 商投标的。
(4)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如为代理商投标, 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 同时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9)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 3月 31日至 4月 7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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