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湾坞镇
2.2 建设规模: 2×600MW +2×660MW
2.3 采购周期: 2023 年 7 月-2024 年 7 月,共计一年
2.4 材料名称:石灰石
2.6 数量: 120000 吨
2.7 技术规格:
CaCO3 含量:≥92%;
活性指标: 35 分钟时 PH 值不小于 5.0;
含水率:≤2%;
酸不溶物含量:≤3%;
MgO 含量:≤1.5% (MgCO3≤3%);
颗粒度:直径 5-20mm;
无木块、铁屑、纤维丝等杂物。
2.8 交货地点: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料口
2.9 交货期:接到电厂通知 7 天内
2.10 其他: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灰石(一年) 供货 及有关的水路运输、码头装卸、码头车运至石灰石堆场、石灰石堆场车运至料口 上料等。
本次招标招单价(包括相关的运输、装卸、过磅、上料、码头使用费等), 总量为合同签订后一年用量不超过 12 万吨(按实际到货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石灰石生产企业需具有不少于年产 12 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并同时 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第三方出具 的检验报告。
3.1.3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 需提供与石灰石生产企业签订的有效购 销协议或者生产企业的有效授权书, 同时提供石灰石生产企业《采矿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 年至今)任一年所供石灰石不 少于 12 万吨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年份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 件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一个厂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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