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珲春市英安镇光明街 1 号
2.2 建设规模 2×330MW 火力发电机组
2.3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4 个月之后同日)
2.4 招标范围:珲春发电厂计划产出粉煤灰 60 万吨。招标方以实际生产量为准, 中标方进行粉煤灰处置和销售工作。期间由中标方负责按照国家环保 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开展粉煤灰的外运、存储、消纳、生态恢复等 工作。
2.6 提货地点:珲春发电厂院内及贮灰场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方近三年内应具有 1 个及以上粉煤灰消纳、运输、存储业绩(含正 在执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及签字盖章 时间页等有效证明业绩的扫描件)。
3.3 投标方应具有 50 万吨及以上粉煤灰处置场地或库房(如果是租赁库房 场地需提供租赁库房场地证明),应具有相应储存量的环保证明或地方政府证明材料。
3.4 投标方自有或租赁库房必须为封闭库房,以满足环保检查及相关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1日至 3 月 3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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