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25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 相关项目望电公司3号炉和11号炉有机复合酸化学清洗项目已由华电集团公司江苏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410MW装机容量 2.3.服务期:暂定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5/18-QT-25101 望电公司3号炉和11号炉有机复合酸化学清洗项目 3号炉工作范围:清洗范围为炉本体(包括省煤器、水冷壁等)、高加旁路系统。其中,省煤器水容积为118m3,水冷壁水容积为68m3,分离器水容积为17.2m3,启动系统水容积为22m3,给水管道水容积为20m3,合计245.2m3 11号炉工作范围:11号炉清洗范围为炉本体(包括省煤器、水冷壁、下水包及汽包等)、高加及其旁路系统。其中,省煤器表面积约5145m2、水容积为40m3,水冷壁水容积为135m3,汽包水容积为35 m3,高加水容积约10m3,给水管道水容积为35 m3,合计255m3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望电公司3号炉和11号炉有机复合酸化学清洗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01月-投标截止日)具有300MW及以上容量的机组采用羟基乙酸-甲酸化学清洗的成功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