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红沙泉、准东露天煤矿至新疆化工煤场公铁联运服务,整体运输量约211万吨;其中红沙泉矿混煤运量130万吨,准东矿混煤运量81万吨。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起始地 |
到货站 |
目的地 |
年预估运输量(万吨) |
1 |
红沙泉煤矿 (环线) |
甘泉堡 (神华站) |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
120 |
2 |
红沙泉煤矿 (块线) |
甘泉堡 (神华站) |
10 |
|
3 |
准东煤矿 (环线) |
甘泉堡 (神华站) |
76 |
|
4 |
准东煤矿 (块线) |
甘泉堡 (神华站) |
5 |
线路1:红沙泉煤矿(环线)铁路约288公里 甘泉堡(神华站) 公路短倒约1公里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线路2:红沙泉煤矿(块线)公路短倒约5.5公里 块煤线站台 铁路约288公里 甘泉堡(神华站) 公路短倒约1公里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线路4:准东煤矿(环线)铁路约171公里 甘泉堡(神华站)公路短倒约1公里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线路5:准东煤矿(块线)公路短倒约4公里 块煤线站台 铁路约171公里 甘泉堡(神华站)公路短倒约1公里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4月29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4月28日)
2.2.2项目地点:红沙泉煤矿、准东煤矿通过公铁联运方式运输至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自有产权车辆不少于30辆运输车辆(车型最低标准限定为重型集装箱半挂牵引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煤炭公铁联运运输服务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0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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