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套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Z-2303010100-230351
2、项目
3、招标内容: 3.1.工程名称: 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外接线工程 3.2.工程地点: 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千子山 3.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74.94万 3.4.招标范围: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有机固质废物处置项目10KV供电工程外接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6.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 3.7.工期: 45日历天(送电移交)。 1、经营许可: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②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同时具备一项供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牵头方;(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4、项目管理团队: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近五年担任过投资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财务及信誉要求:被“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以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 18 日起至2023年3月 22 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6:30。 2.获取 3.获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4.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送达 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