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雅砻江公司) 原名为二滩水电开发公司, 始建 于 1989 年,雅砻江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发电。当前,雅砻江公司正在 大力推进雅砻江流域水风光绿色清洁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建设。根据雅砻江公司智能光 伏和智能风电规划, 结合公司新能源建设情况, 本次科研项目以柯拉光伏电站、腊巴山 风电场作为试点, 计划在公司柯拉光伏电站、腊巴山风电场各部署一套无人机智能巡检 系统, 系统包括无人机、智能机库及管控平台, 实现对电站区域内设备、设施自动巡检 和巡检数据分析应用, 同时定期总结分析无人机在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智能巡检应用成 效,提交总结分析报告,并提供现场培训和运维服务。
2.2 项目实施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 288 号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柯拉乡柯拉光伏电站(海拔范围 4000 米至 4600 米);
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铁炉镇、黑龙潭镇、麻栗镇和德州街道境内腊巴山风电场(海 拔范围约 2200 米至 3400 米)。
2.3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括部署方案制定、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相关软硬件采购、管控平台建 设、安装调试、相关论文撰写、专利申请、验收及运维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在柯拉光伏电站及腊巴山风电场开展现场勘查,根据现场实际环境制定部署 方案,确保基础设施条件能够满足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正常运行。
(2)根据部署方案在柯拉光伏电站及腊巴山风电场安装部署无人机、智能机库等 硬件设备。
(3)安装无人机智能巡检管控平台,结合硬件设备进行参数设置、功能调试及数 据对接等工作。
(4)根据合同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实地培训。
(5)完成项目过程文件编制和整理,开展项目验收及归档等工作。
(6)项目验收后提供 12 个月 7*24 小时运维服务。
2.4 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期限从签署合同之日起至研究项目验收合格为止,工期计划安排如下表:
【自合同签订— 2023 年 5 月】 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单位进场,完成实施性研究方案编制等工作。 考核目标:制定实施性研究方案。 |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6 月】 主要内容:根据实施性研究方案,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搭建无人机管控平台, 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 考核目标: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投入试运行。 |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 主要内容:根据试运行情况,持续完善系统配置和优化管控平台,总结使用成果,提交论文 和专利。 考核目标:完成系统完善和优化,提交科研项目成果。 |
【2024 年 1 月— 2024 年 6 月】 主要内容:系统正式投运,完成论文发表、专利申报等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 |
考核目标: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
【项目结题验收后 12 个月】 主要内容:系统转入运维阶段,按照运维服务要求提供系统维保和现场保障服务。 考核目标: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 2 个风电或光伏电站无人机巡 检应用类项目业绩(合同工作内容须包含无人机智能巡检管控平台开发和无人机机库建 设) ,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 页、工作内容页、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
(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 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无
(7)联合体要求:否
(8)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 18 时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 18 时(北京 时 间 , 下 同 ) 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