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七个星镇光伏产业园区
2.2.项目规模:60MW/120MWh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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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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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储能项目施工 |
包含该工程项目的基础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除集团框采范围外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采购);35kV集电线路、土建、电缆敷设、安装、调试工作;储能区内交通道路;储能站的系统调试工作。(甲乙供设备划分:甲供设备:储能等附属设备,以集团框采结果为准。乙供设备及材料:除甲供设备以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及其相应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采暖通风系统设备、消防系统设备、电缆(需投标方从商城进行采购)、电缆头(包括中间头、终端头)、光纤、导线、附件等线路全部设备,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志、消防、给排水,照明,装饰装修材料,集电线路内设备,建筑工程内设备,防火堵料、防火涂料、紫铜排、电缆防火槽盒,检修箱,防火包、防火隔板、管材、热熔焊接、防火密封胶、防火砖烧结页岩砖,及其他未说明的装置性材料等。还包含该工程项目的基础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35kV集电线路、土建、电缆敷设、安装、调试工作;储能区内交通道路;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站的系统调试、并网试验及验收工作、消防验收等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配套储能项目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项20MW 及以上光伏施工或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或1项储能施工或储能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4 15:00到2023-03-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