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SB-14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 相关项目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输煤系统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已由华电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台440t/h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和2×50MW级抽背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暂定开始交货日期: 2023年4月30日,实际以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5/18-SB-14501 输煤系统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 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输煤系统带式输送机及其零部件(上煤线、卸煤线共12条皮带,长度共计约1686米)、落煤管(约60吨)、电液三通(共6台)、犁煤器(共31台)、除铁器(共6套)、皮带秤(2套)、循环链码校验装置(2套)、采样机(入厂煤、入炉煤采样共4套)、皮带机安全保护装置、皮带修补设备等附属设备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煤系统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2项带宽不小于1米且输送量不低于600吨/小时的燃煤电厂输煤带式输送机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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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