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岛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距离青岛市西海岸经济区胶南市区约40公里,距离青岛市区约90公里。公司目前员工280人左右,职工食堂就餐需求人数约350人左右。现开展公司职工食堂2023年度所需的食材、日常用品等物资的供应服务的采购工作。
本项目拟采用社会公开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有效期为从资格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结果发布后,采购人根据食材采购需求向预审合格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形成最终的采购合同。
2.2 招标范围:
1.2.1原材料采购
申请人负责原材料采购。 申请人按照实际食品供应量进行原材料采购、贮存,价格不得高于青岛市官方网站公布的平均价格或者市场同类食品平均价格的90%。采购费用由投标人先行垫付,按照实际消耗数量开具符合招标人财务认可的发票后次月进行结算。对于未经招标人审核认可的采购,招标人不予结算。
1.2.2招标人对米、面、油、肉、豆制品等大宗物资类指定品牌,同承包方联合选定资质健全供货商。供货商提供的报价单须经申请人和招标人共同签字认可,投标人不得再行加价。每天的采购清单须经招标人餐厅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每月采购汇总单(品种/数量/价格)须经招标人食堂负责人签字确认。招标人不定期对报价单的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发现供货商供应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要求申请人对供应商采取处罚措施或者更换。
2.3 本次招标标段为:山东青岛热电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资格预审标段包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度不低于200万元的食材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05日 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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