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高压变频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18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华能南山电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高压变频器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规 模: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扩建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厂内供热能源站。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高压变频器设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华能南山电厂
2.5 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2022年12月开工,2024年10月机组双投。交货期:2023年8月底前。
2.6 招标范围:高压电动给水泵变频器,2套,一拖二模式;凝结水泵变频器,2套,一拖二模式;闭式冷却水泵变频器,2套,一拖二模式;循环水泵变频器,2套,一拖一模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项国内9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
2、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