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新能源 2023年度风资源观测技术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2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新能源 2023年度风资源观测技术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为保证风电项目开发经济效益,给湖北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2023年,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资源观测,按照《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GB/T18709-2002)要求,计划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安装6座测风塔,并形成风资源数据报告。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新能源 2023年度风资源观测技术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湖北省立塔范围为湖北省境内,暂不明确具体地点。并提供相应测风塔为期2年的测风数据服务。
2.5 服 务 期: 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为准。暂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测风塔立塔时间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测风数据及测风塔维护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方要求,在规划区域安装6座测风塔,包含不限于:测风塔的施工、安装及调试、设备供应、土地租赁、设备及塔架二次搬运费、地方关系协调、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地貌恢复补偿、施工用电用水、存储卡及两年数据通讯等一切工作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直至完成测风塔设立并按照招标方要求拆除测风塔,包含2年质保及相关培训。
风资源观测选址及测风方案、风资源观测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质保、风资源数据收集和分析,完成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或工程咨询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至少具有3项不低于100米高度测风设备安装合同业绩和1个新能源咨询类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