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工程
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195-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 金山三期火电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物资采购方式、物资验收、出入库等现场管理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批复工期执行情况以及监理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项目结算情况;竣工决算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工作
规模: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建设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抽汽凝汽式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76.93亿元。
服务期限: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计报告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需由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投标资格及业绩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2.2投标人须拥有80名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师,且近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2.3投标单位近6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火电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2项,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2.4拟委派的 3.3其他要求 拟委派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为联合体投标单位正式聘用员工。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