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 在京单位2023-2024年度机房基础运维人员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138-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 在京单位2023-2024年度机房基础运维人员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华能集团的IT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也逐步扩大,如何保证华能信息技术 在京客户的IT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IT基础设施的运维工作是当前的工作重点之一。为保证华能IT基础设施的平稳运行,组织本次基础设施运维人员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信息机房服务器运维技术服务、机房网络运维技术服务、数据库运维技术服务、操作系统运维技术服务,在这些方面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保证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并在工作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
2.3 标段划分: 华能信息技术 在京单位2023-2024年度机房基础运维人员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预估采购IT运维服务天数不超过5000人天,服务人员最多不超过20人,约定期限内的采购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IT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业绩,并提供能体现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