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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0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1. 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已经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已经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内蒙古千里风光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期风电项目建设规模1600MW,光伏项目建设规模100MW(交流侧),配套储能项目合计建设规模255MW/510MWh。新建3座220kV升压站。在杭锦电厂升压站扩建2台1000MVA 主变,电压等级为 500/220kV,500kV 侧本期无新增出线,220kV 侧新建 3 个出线间隔。具体接入系统方案需根据变电站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经相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本项目计划2023年3月26日开工,年内全容量并网发电。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2.3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170万千瓦,计划选用单机容量6.7MW及以上,7.5MW及以下风力发电机组,接受混排方案,机型最多不超过两种,为匹配总装机容量,仅允许有1台机组容量与上述2种机型容量不一致,相关参数视风力发电机组招标确定,总机位点数可根据测图结果进行调整,100MW光伏项目及配套储能装置,3座220kV升压站,杭锦电厂升压站扩建2台1000MVA 主变。

2.4 勘察设计周期:从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 本次招标范围:风电场、光伏区、集电线路、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升压站、500kV汇集站、生产生活和各项配套工程、储能系统、通讯及信息化工程、消防及安全防护、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本项目勘察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内蒙古电网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含技术经济评价)、微观选址报告校核及优化并随机型方案变化进行调整、地形图测绘(招标人仅提供1:2000地形图,如有其他因素调整均由设计人提供相应地形图测绘服务)、工程地质详勘、设备选型等。

设备材料及建安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规范书(技术协议)等编制。

涉网工程(含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包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编制以及第三方评审(审查),必须满足接入系统评审报告及电网公司相关要求。

(2)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阶段: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受山地地形影响,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工程设计需设计人员现场进行设计)、派出至少2名以上设计代表常驻现场、完成送出线路接口和对端计量及通讯设备设计、参加合同谈判、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及会审、配合业主完成工程结算、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需设计配合的所有工作、完成竣工图编制。

(3)其他方面:

项目执行概算编制、完成设计总结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

3.2.2 投标人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不少于3项单个陆上风电项目20万千瓦(含)以上规模勘测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单个光伏发电项目10万千瓦(含)以上规模勘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扫描件)。

3.2.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单个陆上风电场项目20万千瓦(含)以上规模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社保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2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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