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35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12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35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属设备采购, 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西北海域。
2.2 建设规模:规划装机容量510MW。
2.3 交货地点:海缆工厂码头交货。
2.4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具备交货条件。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提供35kV海缆及其它附件,包括海缆终端插头、锚固装置、海缆保护装置、光缆接续盒等。具体以技术规范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或由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三芯交联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有效型式试验报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三芯交联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