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湖南城步风车坳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境内, 距城步县城区约 22km , 地 理 坐 标 介 于 东 经 110°14'23.94" ~ 110°22'59.81" , 北 纬 26° 3'27.20"~26°13'25.76"之间,场区山脊地面高程 1100m~1800m。
2.1.1 风资源条件
本风电场 1#测风塔和 2#测风塔 110m 高度年平均风速分别为 7.19m/s,和 5.98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分别为 450.4W/m2 和 224.8W/m2。考虑到代表测风 塔较难全面风电场可布机位点的风资源情况, 本阶段根据各代表性测风塔测风资 料采用 Meteodyn WT 软件综合模拟计算湖南城步风车坳风电场场址范围内各机 位点 110m 高度年平均风速为 6.43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312.9W/m2;根据 《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 (NB/T31147-2018)风功率密度等级 评判标准,本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2 级,具有一定的风能资源开发价值。
2.1.2 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场区周围 S91 靖武高速在武冈下高速转省道 S219,沿省道 S219 向南行 驶至汀坪村附近,风场内有多条乡村道路,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1.3 接入系统条件
本风电场拟建设 110kV 升压站一座, 升压站设计规模为 150MVA,采用以 1 回 110kV 电压等级架空线路接入系统。
2.1.4 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22 个月, 2023 年 3 月项目开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首投(投产容量不少于 50MW),2024 年 6 月 30 日全容量投产发电,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项目竣工并具备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30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 主要工程量
本风电场规划总装机规模为 150MW,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规模为 100MW。 本期工程拟安装 16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 GW191-6250 机型,项目年上网发电 量为 26000 万 kW ·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2600h。本风电场拟建设 110kV 升 压站一座,升压站最终设计规模为 150MVA。风车坳拟采用以 1 回 110kV 电压等 级架空线路接入汀坪 110kV 变电站(LGJ-400/4km)。
2.2 招标范围
除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 本项目开工前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 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含风电场(含进场道路)、 110kV 升压站、送出工 程(含对侧间隔改造) 及其配套水保、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的设计、采购、施 工、调试、试运、验收及征地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不限于项目核准、系统接入批复、环评批复、 水保批复、土地预审、压覆矿、林地、军事文物等。
(2) 征租地及临时补偿(包含征地土地面积相对应部分的征租地费用、征 地相对应所有土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林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森林 植被恢复费、草地补偿费、草地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费的支付)。
(3) 勘察设计: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含 竣工地形图测量等)、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 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
(4) 设备采购、设备监造、施工、建设及安装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供 货、催交、接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风力发电机组、箱变、110kV 外送线路、 110kV 升压站、场内 35KV 集电线路采购、施工、建设及安装工程、试验、检查 测试、调试试运、场内外及进场道路(包含桥梁检测与改扩建、杆线改迁、障碍 物清理及恢复等)、临建工程;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环保、竣工验收 等所有验收)。
(5)所有对外关系处理。
(6)项目并网前后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含风机并网后检测)。
(7)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直至项目所 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项目涉网装置的试验、调试、协调等工作;风电场并网检测及验收。
(9)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及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集控及安全监测要求。
(10)生产准备相关工作:含购置车辆;风机、道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 标示标牌,按照国家电投及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风机、箱变围栏制安等。
(11)负责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取得上网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签订,移交发包人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施工资质,设计允许分包。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资 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 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且资 质证书在有效期内:(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3)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 质。
3.2.2 投标人进行设计分包时,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以上 3.2.1 条款的 拟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等。
3.2.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规模且与本招标 项目类似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 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能力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有效投标资格的壹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或国家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必须 为本单位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7 人员要求:
3.7.1 项目设计负责人: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可兼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
3.7.2 施工项目经理: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有效投标资格的壹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不得兼任其 他管理岗位。
3.7.3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机构盖章 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 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4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C 证,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5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职称证和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