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2 建设规模: 1380MW
2.3 服务期限: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730 日历天。(具体时间按合同 规定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
2.5.1 负责职工早餐、午餐、晚餐及夜班宵夜的采购、加工与保管服务。
2.5.2 负责提供舒适整洁的就餐环境,确保职工正常就餐,并根据甲方职工工作需要, 为职工、外单位业务人员提供就餐、送餐服务。
2.5.3 负责职工食堂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理服务, 并向招标方报审对所辖维 护服务范围内固定资产的大修、更新、改造、购置、试验等计划。
2.5.4 负责厨房操作间、职工餐厅与餐具的保洁、消毒等日常服务和职工食堂食品卫生 迎检的工作,保证食品卫生全部合格。
2.5.5 服务人员共计 45 人。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 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具有《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供应商不得 同时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