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8-QT-015)
一、 招标条件
云南以礼河四级电站复建工程项目以礼河发电厂4个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准备暨生产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已由华电云南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8-QT-01501 以礼河发电厂4个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准备暨生产运维服务项目 以礼河发电厂4个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4月~2024年3月生产准备暨生产运维服务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礼河发电厂4个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准备暨生产运维服务项目】 1.示例: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2.示例:投标人近3年拥有类似项目业绩3项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5.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至今)须具有至少1个装机50MW光伏发电项目运维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同期限、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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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