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电务段饮用桶装纯净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JHDWCG-2023-008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哈密电务段现就哈密电务段饮用桶装纯净水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采购明细 饮用桶装纯净水,规格17.5L,数量(预估)1333桶
2.项目要求: (1)哈密电务段管内各沿线站区饮用桶装纯净水采取按需配送方式供应, 供应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预估金额2万元,据实结算。 (2)供应方需按照我方提供的时间、地点、数量配送。哈密市区内指定地点可采取汽车运输方式供应到位,哈密电务段管内沿线各站则需供应方能够进入哈密火车站内,采取递送铁路通勤火车方式供应到位。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响应人资质/业绩要求: 1.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2.须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且不在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及其以上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5.须提供符合相关标准(检验报告、采购诚信书、食品质量承诺书、售后能力、采取应急措施及承诺、对供货及时性的承诺)的证明。 6.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7.须提供投标项目的经营业绩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存在以下行为的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9.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9.4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9.5因存在不良行为被铁路集团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 (以“国铁采购平台”( )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9.6被列入铁路局、铁路集团 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9.7被铁路集团 日常不良行为暂停期内的(产品)供应商,以及被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初步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9.8铁路集团 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有效期内的C、D级的供应商。9.9非国铁采购平台注册用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哈密电务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3年2月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2月13日16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16时00分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