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建筑安装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已经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期风电项目建设规模1600MW,风电机组装机规模暂定单机容量6700kW风力发电机组,光伏项目建设规模100MW,配套储能项目合计建设规模255MW/510MWh。新建3座220kV升压站,每座220kV升压站分别以单回220kV线路接入杭锦电厂500kV升压站,220kV线路按JL/G1A-2×630型导线考虑。在杭锦电厂升压站扩建2台1000MVA主变,电压等级为500/220kV。500kV侧本期无新增出线;220kV侧新建3个出线间隔,单回线路长度分别约为13.3km、22km和15km。具体接入系统方案需根据变电站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经相关部门审查后确定。
2.2 建设
2.3 规模:装机容量为170万千瓦,暂定安装6.7MW风力发电机组共计1600MW、100MW光伏项目及配套储能装置,3座220KV升压站,杭锦电厂扩建2台1000MVA主变及配套线路。
2.4 工期:预计于2023年3月18日开工,2023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招标项目标段光伏装机容量10万千瓦,具体工程范围如下:
2.5.1 具体内容,含标段内光伏支架、汇流箱、35kV电缆终端、直流电缆、低压电缆和光缆供货、电缆敷设及接线、光缆敷设及光缆熔接、电缆防火封堵、场地平整、道路工程、配合环保设施施工、水土保持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2 投标人负责施工范围内所有甲供设备材料装卸、接收、验收、保管等;单体调试;配合施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华能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7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单项合同业绩中须同时包括新能源项目建筑和安装),其中单项合同业绩施工规模在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近7年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新能源项目建筑或安装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扫描件、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