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扬州真武50MWp农光(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扬州真武50MWp农光(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地理位置为真武镇恒丰村、谈套村、朱楼村一带,厂址区域中心坐标为东经119°36′43″,北纬32°34′28″,厂址东至S264省道,西达G2高速公路,南至S28高速公路,交通较为便利。厂址区规划面积约0.533km²(800亩)。开关站拟用地面积4.725亩,直流侧装机规模50MWp。
本工程规划建设装机容量50MW,采用550Wp双面双玻高效单晶电池组件,组件安装容量50MWp,组串式逆变器228kW。工程建设有电源侧储能,电池组建设规模5MW/10MWh。同步配套新建35kV开关站,35kV户内配电装置,然后以一回35kV线路接至220kV张套变35kV母线。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境内。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35kV开关站(含储能系统)、集电线路、35kV送出工程等土建安装工程、环水保工程、辅助设施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成,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2个及以上光伏电站(规模在50MWp及以上,含升压站)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2月3日09时整至2023年2月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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