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08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件采购, 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需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若项目未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西北部近海海域。
2.2 规模:510MW 。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详见下表。具体参数、规格要求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规格参数 | 备注 |
HNZB2023-01-2-084-01 | 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件采购标段I | 1根 | 截面为3×630mm2,电压等级为127/220千伏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其附件 | 含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试验、包装、交货,提供储缆存储点的码头停靠设施、交货、220kV海缆终端及终端接地的制作安装,同时还需提供工厂监造配合,现场试验和测试的配合,并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
1套 | 220kV及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在线综合监测系统设备(含AIS) | |||
HNZB2023-01-2-084-02 | 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件采购标段Ⅱ | 1根 | 截面为3×630mm2,电压等级为127/220千伏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其附件 |
2.4 交货地点:海缆交货地点为各标段中标单位工厂码头。
2.5 交货期: 两个标段交货期均为2023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针对220千伏及以上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承诺在本工程首批海缆交货前取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220千伏及以上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含能反映供货电缆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