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220KV主变压器设备采购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07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220KV主变压器设备采购预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西北部海域。
2.2 建设规模:510MW。
2.3 招标范围:(1)2台220kV、260MVA三相、低压双分裂、铜绕组、有载调压、油浸式、自然油循环自然冷却、低损耗的升压电力变压器及35kV侧接地电阻柜,辅助设备及其它为保证电力变压器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的技术服务等工作。(2)主变至252kVGIS、主变至接地电阻、主变至充气柜、主变至站用变之间的所有连接设备。(3)站用变压器成套设备2套。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地点:海上升压站的建造海工基地。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60天;中高压连接电缆及附件、接地电阻、站用变压器柜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证书。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套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260MVA及以上容量的海上风电海上升压站的主变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