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核电公司石岛湾核电厂压水堆扩建工程石料厂运行管理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前期准备期为3个月,生产服务期为57个月。生产服务开始时间:暂定2023年4月30日;生产服务结束时间:暂定2028年1月30日。前期准备和生产服务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且不能因此调整投标报价。
2.6 招标范围:运营石料厂两套150T/H和200T/H产能碎石生产线、一套120T/H产能机制砂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保养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大型工程如高铁、核电、地铁、水电站等的骨料(碎石或机制砂)生产或加工或供应业绩,必须提供合同等业绩相关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砂石料生产线运行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任命文件等);投标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实验人员须具有试验员检测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证明。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1月16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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