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22-QT-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清洁能源 相关项目高瓦斯厚煤层瓦斯地面抽采先导试验研究项目井组压裂排采工程项目已由华电集团清洁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同一井场丛式井组,施工6口井的压裂工程和7口井为期180天的排采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22-QT-00201 高瓦斯厚煤层瓦斯地面抽采先导试验研究项目井组压裂排采工程项目 压裂施工(包含射孔)、井下作业、排采地面设备安装作业以及6个月的排采试气技术管理等,本项目实行工程费用、劳务费用和材料费用压排一体化总承包方式打包采购。项目内容为上述项目总承包所必需的,包括并不限于下述具体内容: 1、按照《先导1井区从式井组压裂工程设计》要求,编制《先导1井区从式井组压裂工程施工设计》《先导1井区从式井组井下作业施工设计》《先导1井区从式井组排采施工设计》等三个施工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备案; 2、按照工程设计完成6口井的压裂施工、供材和施工技术总结报告编制等; 3、按照上述施工方案完成7口井(先导1井已进行过半年期的排采,当前相关设备已拆除,本次施工包括先导1井排采设备安装和继续排采)设备动迁与井下作业;地面排采井口、抽油机安装与调试作业;地面排采管汇流程安装作业;远程排采控制系统软硬件系统的仪表设备安装、运行、控制管理;排采现场用电的接入(并承担接入费用);排采井场电网系统的架设安装作业;排采井场钢网围栏的建设安装工程;排采阶段的日常生产技术方案优化研究调整、控制管理、各技术总结汇报;设计规定的气水样化验分析;排采阶段的日常生产、井下及地面设备保养检修作业管理;压裂、排采期间三废处理; 4、排采工艺研究调整及总结报告的编写; 5、按照上述压裂、井下作业、地面建设、排采施工设计规定的工程施工所需配套的井口地面及井下必须的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管具等全新购置供井、施工消耗性材料采购、供井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压裂施工中压裂车及罐组、压裂井口、压裂及配液管汇的配置,滑溜水体系配置及配套添加剂、材料、压裂砂等主辅耗材的采购供井;采气井口、管式泵、游梁式抽油机、井下压力计、专用电缆、远程排采通讯控制系统设备、地面管汇、仪器仪表等、井场电网系统配套的电缆、电线杆、变压器、电控箱、按照安防消防设计配套的消防器材及钢网围栏等装备的购置供井、安装、施工等。 6、甲方现有先导1井排采生产所必须的全套设备,抽油机在井场,油管等放置于离井场约3km处,由中标人负责运至井场并承担相关运输、装卸等费用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瓦斯厚煤层瓦斯地面抽采先导试验研究项目井组压裂排采工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配置有如下主要设备,并提供投标人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如是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1)压裂:提供1套压裂设备,压裂设备总功率不低于10000水马力。 (2)排采:提供1套井下作业设备,主设备提升能力≥300KN。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起近三年,压裂工程提供至少承担并完成10口及以上的煤层气或其他类天然气井的相对应业绩;排采工程提供承担20口井(或2个区块)以上的排采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含服务范围、时间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