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梅河口市
招标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热电”)联合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酒精”)共同实施本项目。主要内容:回收阜康酒精厂内三线、四线DDGS车间的四效蒸发器尾气及蒸馏车间粗馏塔酒气的余热;回收阜康热电9#炉脱硫浆液的余热;新建阜康酒精至阜康热电之间的供暖水管线;对阜康热电所有换热站的低中高区混水改造;将回收的余热用于加热阜康热电的一次网回水,加热完的回水返回阜康热电换热首站。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工(粗馏塔酒汽余热回收和换热站混水改造在2023年9月15号前完成)。
标段/包名称: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01-05 15: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1-11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1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3-02-03 09:3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365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热电”)联合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酒精”)共同实施本项目。主要内容:回收阜康酒精厂内三线、四线DDGS车间的四效蒸发器尾气及蒸馏车间粗馏塔酒气的余热;回收阜康热电9#炉脱硫浆液的余热;新建阜康酒精至阜康热电之间的供暖水管线;对阜康热电所有换热站的低中高区混水改造;将回收的余热用于加热阜康热电的一次网回水,加热完的回水返回阜康热电换热首站。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须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签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