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亚普股份进口原料报关运输仓储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 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进口的高密度聚乙烯等原料,要从上海、宁波、扬州、黄埔进行报关,以及原料运输 和仓储服务。需要供应商提供报关、报检、运输、仓储等一切服务,即从接收到进口单据到货物最终通关入库 的物流业务。高密度聚乙烯等原料三年进口量约107433吨。
2.2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亚普股份进口原料报关运输仓储服务项目
2.5.1 招标范围:招标人进口的高密度聚乙烯等原料,要从上海、宁波、扬州、黄埔进行报关,以及原料 的运输和仓储服务。需要供应商提供报关、报检、运输、仓储等一切服务,即从接收到进口单据到货物最终通 关入库的物流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095天,工期说明:自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亚普股份进口原料报关运输仓储服务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拥有自营或与他人签约合作的物流车队(需提供自有车队的车辆证明或者 合作车队的签约合同),投标人或合作方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2个及以上汽车或汽车零 部件行业进口报关、运输、仓储等(报关、运输、仓储至少包含一项)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扫描件 (包括但不限定于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2年9月份以后,含9月份)缴费证明;
(5)投标人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上海和扬州地区报关企业或签约上海和扬州地区报关企业(如为 签约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报关单位的签约合同),并提供“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的备案截图或者报关单位纸质备案证明扫描件(如为签约合作的,须提供合作方的“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 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备案截图或者报关单位纸质备案证明扫描件);(2)投标人必须在上海、扬州设有自营 或租赁仓库(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仓库的房产证或是租赁仓库的租赁合同或是租赁仓库的租赁意向合同);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8)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