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2.2.项目规模:2×66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2023年1号机组下层脱硝催化剂更换 |
包括1号机组下层脱硝催化剂更换(详见技术规范)。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1号机组下层脱硝催化剂更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应具有平板式催化剂生产能力,投标方还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证书中核准经营的范围应包含“收集、储存(贮存)、处置(利用)废催化剂,危险物类别为 HW50”;(2)具有签署合作合同(协议)且在有效期的合作单位,该合作单位应具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证书中核准经营的范围应包含“收集、储存(贮存)、处置(利用)废催化剂,危险物类别为 HW50”(需提供证书、合作合同(协议)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9.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人应具有5个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一)合同扫描件(合同标的、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二)供货合同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30 14:00到2023-01-1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