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WEME-TJ-MX202212-KC23(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区域。
2.2机组容量:84.83MW。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招标范围:包括卓资一号风场、卓资二号风场、红牧风电场、锡勒风电场、红山口风电场、兴和风电场、三瑞里风电场、检修中心共计33台车辆维护内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轮胎、现场故障抢修、备件、材料、消耗性材料等准备工作。车辆为维修以实际结算为主。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并满足如下要求:
3.2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或当地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营业范围: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
3.3投标方需要提供近3年不少于1份车辆维修委托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供应商履约能力否决投标条款
招标文件编制、审查过程中,应在投标人资格条件当中设置以下否决投标条款: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财务要求: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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