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化南港乙烯项目中心试验室水质全流程智能实验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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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石化南港乙烯项目中心试验室水质全流程智能实验装置(WZ20230117-3833-1896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质全流程智能实验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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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水质全流程智能实验装置\316 总氮检出限≤0.05mg/L\浊度检出限≤0.3NTU\COD检出限 低量程≤3.0 mg/L,高量程≤10mg/L | 1.00 | 套 | 包1-水质全流程智能实验装置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8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3.1.9 投标人须提供ISO 9001或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以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3.1.10 投标人须提供ISO 14001或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以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3.1.11 投标人须提供ISO 45001或GB/T 45001或OHSAS 18001或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以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3.1.12 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检测分析场景的应用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复印件。 3.1.13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4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5 产品要求:投标产品指标项必须满足标书要求。 3.1.16 供应商类型: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或集成商(具有整套系统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17 生产能力:投标人必须能够按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提供所有项产品,不能缺项;投标人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项要求。▲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18 销售业绩:卖方须提供近3年内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检测分析场景的应用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复印件。 3.1.19 资质认证: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0 本次招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近3年内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检测分析场景的应用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1.21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1.2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售后服务须在天津市有驻地服务点,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2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 ( )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7日09:00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09:00 开标 6.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