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改委以连发改备〔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碱渣采挖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碱渣采挖工程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9-06。
2.3 项目概况: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不小于2.32万方碱渣。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以消化连云港碱业公司存量碱渣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碱渣资源化利用为目标,消除碱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盘活土地资源。
2.4 招标范围
(1)根据国家及规范要求、《勘察报告》、《坝体稳定性评价报告》完成碱渣采挖方案设计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专家论证。
(2)按照设计方案负责将碱渣化浆后输送至招标人工艺系统中(渣浆收集池)。
(3)按照设计方案负责在碱渣采挖过程中同步完成碱渣池坝体削降工程。
(4)若出现坝体稳定性风险,负责对碱渣池坝体危险区域进行加固处理。
(5)按照设计方案负责碱渣池坝体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包括监测设备安装、监测设备运行及维护。
(6)负责碱渣采运过程中的各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运输、临时道路修筑、输送管道铺设等。
(7)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6 工作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3484万方(预估)碱渣采挖以及坝体削降工作,预计合同期约5年,预计正式采挖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采挖试验要求
因本项目无参考做法,因此要求踏勘期间投标人组织机械进场试验,试验过程要严格按照《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坝体稳定性分析报告》(见附件)要求开展。采挖试验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40日内完成。试验结果需满足3天稳定产出。
2.7.1 采挖试验目的:通过试验完成设备选型、采挖量计量、渣浆含水率等基础数据收集,并验证方案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行性等。在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前提下,投标人可以根据试验情况提供更优的采挖技术方案,经专家评审后作为投标的技术文件。
2.7.2 采挖过程工程量的确认:采用无人机(无人船)进行全数字摄影地形图测绘的方式进行测定。并利用绞吸挖泥船自带流量计、浓度计进行辅助测量。要求流量计和浓度仪经过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标定。
2.7.3 采挖试验规模:利用1台满足技术要求的绞吸挖泥船,日工作不低于20小时,连续3日稳定运行,实现碱渣采挖含固率稳定,并确定实际原状碱渣采挖量(70%含水率碱渣抽取量不能低于300立方/h)。试验中需要采取措施对干碱渣进行化浆处理,处理后满足进入碱渣处理系统浓度要求,处理量满足设计需求,试验方法、流程及结果等需在采挖试验报告中详细描述。
2.7.4 采挖试验区域:试验面积不超过10000平米,结合《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坝体稳定性分析报告》选定采挖试验区域,暂定为0#碱渣池,具体由招标人统一划定。
2.7.5 采挖试验期间用水用电:招标人为采挖试验协调提供水源、用电接口。水源暂定为1#渣池西侧,用电从项目现场接驳,由此产生费用由参与试验的单位承担。
2.7.6 投标人进场开展试验之前,招标人将与投标人签订安全免责协议。
2.7.7 不论投标人是否能够中标,试验期间所有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8 投标时未提供采挖试验成果报告,则视为未响应技术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应具有有效的市政行业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委派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且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若联合体投标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且本项目只限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
3.5.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5.3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4联合体各方可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合同签署阶段与合同实施阶段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
3.5.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5.6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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