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SZZB-22P028
1. 招标条件
普洱市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已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景发改复〔2022〕147号,建设资金为银行融资及地方自筹,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建设 2.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31862.87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融资及地方自筹。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3988.9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3796.8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92.15 平方米(设备房)。地上建筑包含:综合教学楼17027.17平方米、体育馆和礼堂4054.33平方米、图书馆综合楼2824.37平方米、男生宿舍楼8282.25平方米、女生宿舍楼8282.25平方米、学生食堂餐厅2973.12平方米、大门值班室161.2平方米、设备房192.15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和设施设备购置。 2.5. 计划工期:547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但是必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食堂、宿舍楼一栋、教学楼一栋)。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附属工程、设施设备购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1. 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概算、景观、总图等专业。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6.2. 施工部分:包括全部工程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工作。 2.7. 质量标准: 2.7.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审图,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2.7.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省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工程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成员方),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3. 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6. 业绩要求: 3.6.1. 施工单位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件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2. 设计单位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件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设计,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7. 投标人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本项目的能力。 3.8. 财务要求:须提交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考核)仅需牵头人单位提供。 3.9. 信誉要求: 3.9.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双方提供)。 3.9.2.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3.9.3.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自愿组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3.11.1. 其他人员: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11.2. 相关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网上上传网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远程智能解密方式。 5.4.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到达开标时间投标人准时自行登录云南省 信息网( /#/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普洱市,点击【开标】下的【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列表页,找到对应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到点击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点击【进入】,进行系统自动签到。因系统需在投标截止时间才可以进入开标会,为保障各投标人合法权益,招标人将于2023年01月17日08时30分开始下达相关操作指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 5.6. 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未解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7.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可以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答疑。 5.8. 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签名时间内点击右上角的【签名确认】按钮进行操作。未在规定时限内签名确认的视为对此次开标结果无异议。 5.9. 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说明情况。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