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疆2023年循环水及海水预处理次氯酸钠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贸易经纪与代理
项目实施地点:天津滨海新区汉沽汉南路266号
招标人:天津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天津津能发电有限公司目前海水淡化装置建设规模为200000T/D。其生产工艺采用以色列IDE公司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技术,共装设8套海水淡化装置,每套装置由14效蒸发器组成,单套设计出力为25000T/D。利用汽轮机五、六段抽汽作为动力蒸汽,蒸发海水生产淡水,产品水除作为电厂机组补给水、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外,大部分向城市管网供应,海水淡化产生的浓盐水排至临近的盐场用于制盐及其它副产品。装置入料水来自经海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海水,强制循环冷凝器的冷却水取自#1、#2机组凝汽器循环冷却水进水母管,回水汇入循环冷却水回水母管。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装置利用蒸发器完全在真空状态下运行(其运行真空度可达-0.090MPa),从而使盐水的最高蒸发温度为70℃的海水淡化技术,其特征是将一系列的水平管喷淋降膜蒸发器串联起来,用一定量的蒸汽输入通过多次的蒸发和冷凝,后面一效的蒸发温度均低于前面一效,从而得到多倍于蒸汽量的蒸馏水的淡化过程。
标段/包名称:北疆2023年循环水及海水预处理次氯酸钠材料采购项目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12-08 15: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12-13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1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2-12-30 09:3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交货期(天):365
交货期说明: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期为 12个月,按合同计划分批次供货。本合同项下招标人向投标人采购物资的数量、交货时间等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到货。投标人交货到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适用于北疆电厂的循环水及海水预处理次氯酸钠,供货总量5500吨(其中循环水系统采购2250吨,海水预处理系统采购3250吨,所列供货量为合同期内的暂定量,最终按实际需求定)。主要技术规格:食品级,有效氯(以Cl计,w/%)≥10%;游离碱(以NaOH计,w/%)0.2-1.0;铁(Fe)/(mg/kg)≤50;重金属(以Pb计)/(mg/kg)≤10;砷(As)/(mg/kg)≤1,满足GB25574-2010国标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3.2.1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若为国外生产商授权在国内生产或进口产品在国内销售的,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其国内分子公司(或办事处)的授权证明文件(应注明授权期限)); 3.2.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次氯酸钠),所提供的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所提供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次氯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次氯酸钠),所提供的证书在有效期内; 3.2.4投标人须提供应本次投标药剂的省级及以上卫生和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证明文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5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3项);若委托他人运输的,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且被委托的运输的单位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3项)。
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2个液体次氯酸钠供货合同业绩(业绩指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水处理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期内不少于20%合同供货数量的供货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