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灵宝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6MWp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6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灵宝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6MWp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五亩乡、朱阳镇、豫灵镇、阳平镇、城关镇、川口乡。
项目概况:华能灵宝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6MW工程招标项目由 河南 在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投资开发建设。本次监理服务为华能灵宝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6MW工程项目,包含137个子项目。其中400V混凝土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36.27%、10kV混凝土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11.288%、400V彩钢瓦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13.2%、10kV彩钢瓦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39.25%。
2.2 规模: 106兆瓦
2.3 建设工期: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实际工期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 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到土建、电气、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全部竣工,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建筑工程、电缆敷设施工、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期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服务、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移交、配合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屋顶分布式光伏或光伏电站项目监理业绩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4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