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 “宁夏分公司”)测风塔框架招标, 框架协议 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 31 日, 预计新建测风塔数量约 20 座, 分别位于宁夏, 甘肃、陕西、内蒙古、河南等区域。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委托,开展测风塔设备选址复核、 测风塔供货、建筑安装与调试、运行维护、测风数据服务、质保服务等。本次招标为框架招 标,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选出综合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在 框架期限内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工作状况、项目特点等情况选择任一中标人开展工作,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产能、货期等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 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人实施,招标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在中标人自愿的基础上,宁夏 分公司所属其他区域项目公司可参照本次招标结果分别与中标人直接签订执行合同,明确测
风塔数量、工期、价款等执行合同具体内容。
招标项目: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宁夏及周边区域测风塔框架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 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2.2 招标范围
本此框架招标包括 150 米、160 米和 180 米三种高度的测风塔。 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主要内容:
(1)测风塔选址复核报告编制。
(2)在设立测风塔前须落实并办理相关合规性手续。
(3)测风塔、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采购、保管、运输(含塔架等设备二次搬运)、 建筑安装施工、调试、维护等,包括但不限于测风塔布置、设备选型、测风塔基础施工、测 风塔组立、附属设施安装调试、防雷接地施工,提供相关设备材料、工器具、备品备件,测 风仪器的采购供货及安装调试,测风塔及其附属设备的定期维护,对招标人的人员培训,等
等。
(4) 测风设施的运行监控、维护、维修, 测风数据的收集, 测风数据采集及管理(保
证测风设备 1 年内正常接收数据, 并确保测风数据完整率大于 90%)、测风数据月报表编制
等。
(5)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
2.3 其他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 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 在合同有效期内, 每台测风塔的报价应 固定不变价。招标人可根据业务需要对测风塔数量进行调整,具体需求数量根据对应区域内 项目需求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采购数量变化的风险。
实际发生项目风电场的分类、以及风速地区的判断由招标人根据审定的测风方案确定。
投标人负责购买建设期和质保期所涉及的建安工程一切险、设计责任险、设备责任险等。 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二次搬运费(1 公里以内),其中二次搬运的距离指无法用机动车运输
到的终点至测风塔位置的路径距离。
投标应分区域、分不同塔高进行报价。
测风期结束,风电项目投入运行,协助将测风塔的测风数据接入风电场风功率预测系统,
若风电项目不具备开发价值,需负责对测风搭进行拆除,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 项目实施期限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时间响应要求:投标人应在项目单位发出书面委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保证在 30 日以内完成单座测风塔设备供货、基础施工、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测风塔
设备投运并进入数据服务期, 测风塔设备发生故障的, 投标人应在 48 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始
工作(不包含旅途消耗时间),最多 7 天内完成维修、测风设备恢复正常测风数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招标设备设计、制造、质量控制、
经营管理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3.2.2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
家强制认证标准。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 制造质量等。
3.2.4 投标人应选择具有施工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承担测风塔建筑安装工作。施工单 位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合同扫
描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具有 100 座(套)及以上、北方地区平原及山地风电场 120 米及以上测风塔的类似本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 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
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 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 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 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 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
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
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联合体投标。
(7)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0 日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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