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 南山电厂2台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03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三亚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 南山电厂2台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
2.2 规 模: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扩建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厂内供热能源站。
2.3 标段划分: 标段1:旁路装置设备;标段2:主变压器、厂用高压变压器设备; 标段3: GIS组合电器设备;标段4: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
2.4 交货地点:
标段1:制造厂内车板交货,如果是进口设备则在进口口岸办结进口手续后车板交货。
标段2: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华能南山电厂现场指定地点。
标段3: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华能南山电厂现场指定地点。
标段4:制造厂内车板交货。
2.5 交 货 期:
标段1:合同签订后10个月。
标段2:2023年6月底前。
标段3:2023年6月底前。
标段4:2023年8月底前。
2.6 招标范围: 海南 南山电厂2台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详见各标段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没有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2 专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1: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项国内火力或水力发电机组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合同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标段2: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5项国内电力行业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双母线配置GIS设备投运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拟投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3: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火力发电机组不少于4台220kV及以上、单体容量为580MVA及以上项目主变压器设备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拟投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4:
3.2.1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10年(201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个300MW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项目汽机旁路装置设备的投运业绩,或者至少有2个(9F 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汽机旁路装置设备的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