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39号。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工期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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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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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4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
4号汽轮机通流改造(高、中、低压缸全轴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配合性能试验、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4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为汽轮机设备制造企业。
9.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台600MW超临界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高、中、低压缸全轴系)已成功投运1年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技术协议供货范围中能证明汽轮机高、中、低压缸全轴系通流改造);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投运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29 11:48到2022-12-05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