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NB-20222413G
公布日期 : 2022-11-28
项目概况
宁波市城市治理“一网通管”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22413G
项目 预算金额(元):17100000 最高限价(元):17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城市治理“一网通管”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系统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7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托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利用宁波市智慧城管平台、宁波市精细化管理协同应用等城管局原有的建设成果,纵向联通、省级平台,横向联动市级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数据,聚焦城市管理的难点堵点,开发相关的业务应用,实现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监测预警、综合评价和决策分析,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4个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28%);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中中小企业合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28%),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不强制要求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则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2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中中小企业合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28%),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不强制要求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2.3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中中小企业合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供应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宁波市 (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4特别提醒事项: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3)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本项目通过“浙江 ( )”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 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 -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 -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
(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 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 收件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符合防疫政策的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本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