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准确性火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基于烟气流动效应的流量测量装置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374)
项目所在地区:华能伊敏等5个厂电厂施工现场。
1. 招标条件
高准确性火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基于烟气流动效应的流量测量装置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基于烟气流动效应的流量测量系统作为该项目的研发及应用的子课题内容,现对基于烟气流动效应的流量测量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进行预招标。本次为预招标,如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最终未获得集团公司科技项目《高准确性火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的立项,则本次预招标结果无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伊敏电厂、上都电厂、沁北电厂、瑞金电厂、岳阳电厂。
2.2 标段划分: 高准确性火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基于烟气流动效应的流量测量装置预招标标段包1
2.3 交货地点: 华能伊敏电厂、上都电厂、沁北电厂、瑞金电厂、岳阳电厂5个厂电厂施工现场。
2.4 交 货 期: 拟于2022年12月30日前。
2.5 招标范围: 华能伊敏等5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基于烟气流动效应的流量测量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火电机组动调风机在线监测系统或脱硫系统智能运行控制系统的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