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茶园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472)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贵州茶园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华能贵州茶园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项目
2.1.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黔南州独山县、六盘水市六枝县、盘州市、安顺市关岭县境内。
2.1.2 项目建设背景:本项目主要通过在支架下开展茶叶种植,研究低光强寡日照生态气候区光伏茶园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为华能贵州茶园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项目提供数据支撑。
2.1.3 建设工期: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30天内完成。项目数据采集期约为36个月。
2.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乙方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线路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负责办理并网手续、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承包人负责光伏茶园茶叶采集、茶园相关数据记录、收集及整理工作。负责配合甲方开展《茶园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课题研究相应数据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1项光伏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